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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筵

作者:吴琛

作者从小执着于吃,吃到胃痛,吃到摘胆囊。后来,她从吃饭的人,变成了做饭的人。那是怎样的爱的功课呢?

我依然记得第一次走进牧师的家查经,带着几分忐忑和许多好奇。那一晚让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三样:一是铺天盖地的书,几乎塞满了那个并不宽敞房子的每一个角落;二是墙上挂着的一幅书法卷轴,“神爱世人”四个字悬在那个略微凌乱的屋子里,不偏不倚,镇气凝神,有种让人安静又敬畏的力量;三嘛,则是那碗香气扑鼻的红烧肉。当年还不太做饭,又被德国的硬面包苦苦折磨的我,在异国他乡吃到那一口的时候,仿佛来到了人间天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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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吃货,从小就贪吃且能吃。我十几岁的时候就能一个人吃完一只两斤的北京烤鸭,连鸭架汤都喝光。当然直接去了医院,医生得知病因都噗嗤一笑。吃到吐,吃到积食,吃到胃痛,吃到割胆囊。我在吃上面吃的苦头真不少,可是并不长教训。

我一向以好吃为荣,特别是在这个全民吃货的年代,就更不曾真正意识这有什么问题。民以食为天,人总是要吃的啊,爱吃有什么错呢?人活着可不就是为了吃喝快乐吗?

我对食物有很深的执念,这大概是娘胎里就落下的。我妈妈是个不爱吃的人,她怀孕的时候也没吃什么好东西。我在肚子里估计营养有点跟不上,刚生下来的时候只有五斤八两。满月之后也是面黄肌瘦没头发,屁股上还凸着两块大骨头。我妈妈以为我有什么病,还带我去看医生。医生说:“就是瘦的。”

如此,大概在我的基因里,就写入了对吃的不安全感。所以,我从自己会吃饭那一天开始,就拼命吃,去弥补这种不安全感。我妈形容我小时候吃饭的样子:像饿了几天没吃过东西一样。在我长大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,食物也是我人生的安慰和依靠。会自己做饭,能照顾好自己的胃,是很让我欣喜的一项技能。

耶稣说:“就是你们的头发,也都被数过了。”(太10:30)所以,祂深知如何让我乖乖待在教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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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能继续快乐吃肉,我开始出入教会。总是蹭饭也不好意思,那时候还是学生比较穷,出不了钱就出份力吧。于是,我主动申请了在厨房帮忙。一开始只是在周二查经班搭把手,做饭地点是牧师家的小厨房。他家的电炉加热特别慢,我们做炖菜要烧一大锅水,要等二三十分钟才能烧好。

在等着水烧开的时间,我常常一边备菜,一边和师母闲聊。她是香港人,普通话不太灵光,所以讲话很慢,就像那个慢吞吞的电炉。我们聊天的内容,我一点也不记得了。好像都是些日常闲聊,她并不会刻意给我传福音。这也是当年颇为叛逆的我,愿意一直留在教会的原因,没有人逼我信主。

说起去教会,还有段小小的前史。我刚刚到德国读书的时候,就曾经想过去参加当地华人教会的活动。因为教会组织了很多迎新活动,听说去参加有吃有喝,还能拿一些锅碗瓢盆回家,这正是我所需要的啊。我和一位姐姐说起这个打算,她连忙阻止我:“你可千万别去,去一次就会被教会的人缠上。我有个朋友成了基督徒,就天天给我传福音,我烦死了。”生性爱自由的我一听,连忙打消了去教会的念头。

可是九个月后,我又遇见了另外一位姐姐。她那时候已经30多岁了,是三个娃的妈妈,但是看起来就像个十几岁的少女,而且脸上一直挂着那种幸福的微笑,让人很想知道她的喜乐从何而来。因为这一份好奇,我最终还是走进了教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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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到神的家,才知道祂根本不会强迫人做任何事,而是个非常体贴软弱儿女的老父亲。我爱吃,祂就为我预备了这样一个自由度极高,又能让我好好吃饭的教会。肚腹被满足之后,我也开始试着吃一些精神食粮,有一搭没一搭地读圣经。

那时候因为还没被圣灵光照,眼睛里看到的只能是自己脑子里天天惦记的。记得我第一次读旧约的时候,看到以色列人在摩西的带领下走出埃及,最关心的是他们在旷野四十年靠吃啥为生?然后我翻遍了出埃及记,寻得答案之后,自动脑补吗哪的馨甜和烤鹌鹑的熏香。于是读经读到饥肠辘辘,半夜睡不着。

面对我这么一个满脑子想着吃的小女儿,阿爸父就耐心地用一蔬一饭,一字一句来喂养,让我慢慢也学会用食物表达爱。后来,我开始正式在教会的主日司厨。

这是一间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的浸信会,因为开在哥廷根这样并没有太多工作机会的大学城,所以来来往往的学生慕道友多,真正在这里长期驻留的基督徒少。因为同工数量十分有限,所以牧师并不介意未信之人在教会里做些后勤服事。

做大锅饭可是个技术活儿。我和其他搭档的同工一起,熬过半人高锅的猪骨汤,也炒过20个鸡蛋打底的番茄炒蛋。印象中做的次数最多的菜是凉拌黄瓜条,因为工序简单还便宜。最得意的作品是三四十人份的新疆手抓饭,虽然切配料切到泪双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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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在教会做的羊肉手抓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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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,我搬去其他城市才惊讶地发现,很少有教会每周聚会都有爱筵。通常德国的华人教会,都只有茶点供应。一来因为人多,难以操作;二来也有成本的考虑。

神是多么眷顾我这个贪吃的小女儿啊,直接为我准备了一个最适合的教会。

当然,神的心意并没有那么简单。“爱筵”这个预备,并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一个久久不愿回转的孩子的口腹之欲;在司厨的过程中,我一直背着慕道友的身份,却毫无违和感地融入了基督徒的世界。我在还没有真正认识主之前,就不知不觉成为了祂的事工。

这又是一个独特的安排。在柏林教会,慕道友是没有资格参加事奉的。后来我搬到柏林之后,一直找不到归属感,总感觉和教会之间有一道无形的墙,一道横亘在没有决志的我和已经受洗的基督徒之间的墙。我永远觉得自己像一个被礼貌对待的客人,远观着他们的热心与虔诚,却被挡在神国的大门外。

虽然当年我如此想读柏林的大学,却顺其自然地去了哥廷根大学。这样一条看似违背我初衷的路,其实是神早已为我安排的,最恰当的属灵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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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国之后来到上海,参加的第一间教会是没有爱筵的。每次主日敬拜完,大家都各回各家,也几乎不会有人约我一起吃饭,让我觉得很冰冷。那时候,我虽然已经做了决志祷告,但还是信得三心二意,极度自我。没有爱筵的主日聚会对我的吸引力远远没有睡懒觉大,所以我虽然周中都会去小组查经,但是周末很少去教会。

就这样过了两年多,神通过很奇妙的带领,让我来到了现在的教会,一间有爱筵的教会。虽然我并不是为了吃饭才换了教会,但换到一个可以和大家一起吃饭的教会,又让我更浓烈地感受到了团契的美好与爱。

作者为教会过生日的姐妹烤的生日蛋糕

我在这间教会受了洗,也开始在后勤组服事。在扫地、买菜、做饭、洗碗这些最日常的工作中,我更深地与教会连结。

这是一间很注重神学素养的教会,人人都竭力追求真理,解读起经文头头是道,但却让我觉得缺少了几分人情味。有一天负责后勤的姐妹说缺人,我不假思索地报了名。在一次次绞尽脑汁为大家预备饭食、稀里哗啦刷碗的过程中,我感受到了一种很踏实的亲近感。这是在家里为家人做的事情啊。我觉得弟兄姐妹吃得露出笑脸,就是对我劳作最大的嘉奖。

从在教会吃饭的人,变成那个做饭的人,这是上帝教导一个爱吃之人,学会爱人的功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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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非可以如此爱

吴琛

现居上海。在神面前挣扎了十年,终于在《圣经》的文字中被圣灵光照,领受了耶稣无与伦比的十架爱。心悦,诚服。愿主悦纳我的笔,赐我恩典,以文字为燃料,做光做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