午后窗棂投下模糊灰影;头顶树枝在风中摇曳击打;短小的蜡烛闪烁着温暖烛火。在这一切的生活缝隙中,祂都向祂所爱的轻声低语,你,是否听见了呢?
Haunt不是个好译的词。通行的译法当然是“闹鬼”;但当它的主语是回忆、歌曲甚至活人的时候,译者便只好放飞想象了。出没?困扰?萦绕?每个都对,但也许每个都不对。
Haunt意味着昏黄幽暗的灯光、嘎吱作响的木地板、慢悠悠摇晃的秋千椅(取决于你受过哪类恐怖片的浸淫);某种不可言喻的“存在”——倒不一定令人害怕——像薄雾一般笼罩,不在任何一处,又无处不在;你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,哪怕生活琐事将你淹没,那“存在”仍会贴近你的耳廓,低语难以辨别的字句。而在这些时刻,你赖以自我保护的自然铁律,弯折、开裂,尽管裂痕细如蛛丝。
最终你必须做一个决定:将其看作大脑开的玩笑、一场感官幻觉,然后忘掉;或者,相信。
哪个选择比较疯狂?还真不好说。
我猜,我的初中语文老师,要是在今日的中学教课,大概率会被好事者投诉:她在课余组织学生看电影、写影评,片单至少包括《蝴蝶梦》和《霸王别姬》。给十三四岁的小孩看鬼气森森的凶杀情节,还涉及少数性向,再加上特定历史时期的国人境遇,当下那些保护欲爆棚的家长可不得跳起来抵制。
幸好那个年代,家长似乎都不怎么介意(或许是不怎么上心),让我得以毫无顾虑地跨入异世界的梦魇,回归后也没落下任何后遗症。
只有一首诗,《蝴蝶梦》里,女主角发现男主角车上的诗集,自动打开在那一页:
日日夜夜,我奔逃;
年复一年,我奔逃。
奔逃,奔逃,
穿越内心迷津,透过泪眼蒙眬,
我躲开天狗奔逃。
电影讲的,本是试图逃离过去之人,被旧时的鬼影追赶、纠缠,最后终于挣脱,但也并非毫发无损的故事。“天狗”代表“过去”似是简明扼要的结论,然而我本能地想:按这诗的气魄,“天狗”当是更宏大的事物才对。
十多年之后,搜索引擎告诉我,这首诗的原作者叫法兰西斯·汤普森(Francis Thompson)。诗的标题?《天堂猎犬》(The Hound Of Heaven)。猎犬指什么?此时我已是信徒,能够把诗读下去了:
谨慎的脚步,庄严而急促。
在节奏中——有声音
比那脚步更加急促,这样对我说——
“你若背离我,万有也将背离你。”
我还是孩子的时候,日子好像午后窗棂投下的模糊灰影,细小的悲欢尘埃翩翩起舞,被阳光镀上碎金;而祂突然显现,冲我眨眨眼,然后怀着完美的耐心,等待我的回应。
现在想来,我真是个特别迟钝的孩子。
以前,不知为何,我不觉得自己“属于”某个地方。留学,也就不过是换个地方旅居罢了。换个地点埋首书堆,间隙做做白日梦。我乐于扮演大眼睛异乡客的角色,从未试图融入,也不曾因大把的独处时间而痛苦。当然,只有新鲜事物令我快乐。
我加入了隔壁学院的唱诗班(chapel choir)而非自己学院的“普通”合唱团,因为流行歌到哪儿都能唱,弥撒曲不能,我不想错过免费音乐教育的机会。大教堂里的开学典礼结束后,我在座位底下校园团契的小传单上勾了“感兴趣,想了解更多”,因为,坦白说,读了那许多西方文学,看了那许多纸上的信徒形象,想见一个活的基督徒,很合乎情理吧。就好比一个研究古罗马的学者,会放弃与古罗马人面谈的机会吗?
至于遇见上帝,这种事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。
恐怖片观影常识:不想遇见鬼魂,就远离闹鬼的房屋,最好连故事也别听。而那时我颇具无知者无畏的气概,尚不明白“寻求,就必寻见”的含义,喜欢教堂的长椅、壁画和彩窗,自觉是个好奇的游客,徜徉在“美”的世界中。
后来我终于有些厌倦,又偏偏遇上伦敦的圣保罗大教堂这类风格华丽、令人眼花缭乱的建筑。那天,宽阔的中殿几乎挤满了游客,人来人往,说话声、咳嗽声汇聚成嗡嗡的背景音,震得人头疼。我转身躲去了侧面的礼拜堂。
里面只有两三个人。接着他们都走了。
出于某种难以言状的害羞,我从未在教堂里点过蜡烛。然而那个奇异的静默时刻,那个独自面对祭坛前温暖烛火的安心时刻,我捏起一支短小的蜡烛头,凑近金红的火焰,点燃,将它和它的兄弟姐妹并排插在一起。我记得自己想着,现在来许个愿吧。
此时我才抬头,看祭坛画。边上有一块小方牌,写着画名《世上的光》(The Light of The World),是英国画家威廉·霍尔曼·亨特(William Holman Hunt)的作品:基督提灯站在杂草丛生的门前,举手叩门。
画家画的是启示录3:20:“看哪,我站在门外叩门,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,我要进到他那里去,我与他,他与我一同坐席。”当然,很久以后我才会知道这一点。此刻的我,只能读到牌上的小字讲解:“……我们没有看见锁孔或门把,表明门只能从屋内打开。”
只能从屋内打开。
隐喻的重量压下来时,我做了唯一符合逻辑的动作:我逃跑了。
我作为慕道友加入了教会,也认识了几位可爱的当地姊妹。没有她们的爱,就不会有今天的我。然而最终,皈依是一个人的选择,他人无法替你做出。总有一刻,你必须独自面对上帝,接受或是拒绝。
C.S.路易斯说那一刻他是“全英格兰最不情愿的归信者”。我不知道多少人有过同样的厮杀,或者说,垂死挣扎,如果你有点幽默感的话。我自己的经历则严重缺乏戏剧性,好像某一天醒来,觉得“够了”,而已。
受洗前,我本着乖学生的习惯读了圣书,从头至尾,尽管囫囵吞枣、迷迷糊糊。我相信,自己能读完就是一个微型奇迹,而正是祂,带领我蹚过布满陌生辞藻的河流,翻过奇崛比喻的山峰,侧身挤过枯燥律法的茂密丛林,游过波涛汹涌的情感之海,登上严密逻辑的高阶梯,并在我注意力滑脱的每个瞬间,在我耳边低语:“看着我!”
即使如此,哦,即使如此,大半时间里我仍然觉得像在凝视一个影子;也曾心生疑虑,自己是否草率,毕竟Haunt与真正的神迹——例如病得医治——相比,似乎太过苍白模糊;而自身的理性、情感与他人之爱,令我失望了太多次,大约也无法在信仰一跃中接住我。
一个偶然的机会读到弗雷德里克·布赫纳(Frederick Buechner),他坦承自己经历过最接近神启的时刻,不过就是头顶的树枝,在风中摇曳击打。咔,咔。他没有说自己明白了任何具体的话语或意义。也许,是说上帝微弱的临在本身即是确据和安慰,即使默默无言。
或许,当我站在人之尽头向前跨出那一步,却并未坠下深渊时,已经稳稳地落进祂的手中了。
又或许,故事应当反过来讲:正如路易斯在《天渊之别》(The Great Divorce,又译《开往天堂的巴士》)中谈到的,我才是那个虚幻的鬼影,在世界这座大屋中,从一个房间飘零到另一个房间,融进一个又一个阴影;而祂寻找我,与我相遇,无限耐心,无限慈爱,为的是有一天我能停止躲藏,愿意由祂更新我的感官、强健我的手脚。我将不再是鬼魂,而成为真实的人,成为祂的儿女。祂是如此爱我,以至不愿使用强力。
我是不是还有一个许愿的额度?那么愿望是这样的: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,模糊不清,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。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,到那时就全知道,如同主知道我一样。
我期待那一天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