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相处,难免会涉及“是否要向对方坦白过去”这件事。那么,如何坦白才能把伤害降到最小?比“是否坦白”更重要的又是什么呢?
两性相处,谁没有一段过去呢?
男女交往,本就牵涉到对身世和背景的分享;也是基于对彼此的认识和了解,决定是否要更进一步,许诺一生。那么个人的过去,尤其是过去两性交往的历史,是否要向对方全盘托出呢?有读者问。
基督教信仰里有个“十诫”,其中一诫就是“不说谎”。两性关系——尤其婚姻——是始于一个誓约,而所谓“约”,便是建立在坦诚互信之上。若失去真诚,便破坏了履行合约的条件,约就难以维持一生。
但当初神为人类颁下“十诫”,是为提供一完美的关系蓝图。在这蓝图中的“婚姻”关系,简单来说便是“婚前不搞性关系,婚后没有婚外情”。只是,人的堕落与罪性,使得人类无法活出这个蓝图,生出许多复杂的问题。
比如说,年轻懵懂的女孩,被年纪大一倍的有妇之夫勾引,成为婚外情中的第三者。或不知生命方向为何的男子,曾有过一段四处猎艳的浪子经历;然而成熟懂事后,整个态度一转而变,收敛性情成为一正人君子。又比如说,父母婚变下成长的孩子,不信任婚姻而情愿与人走入同居关系;后来知错,想要认真寻找一对象成婚、定下终身……婚姻蓝图的变调不知可有多少版本!
这使得回答“两性间是否可坦白”这一问题时,无法一概而论,必须针对个人情况反复斟酌。在此分享的答案,也非所谓“一般原则”,只能说是挽救关系的“绷带”,好使伤害减到最低。
没有错,人性脆弱,婚姻的床无法承担第三者的影子。一旦坦白,对方或者因无法接受而分手,或者仍毅然决定携手步上红毯,但至终并未完全谅解。婚后,一碰到状况,就成为吵架的口实。
所以要如何揭露,与揭露多少,皆需智慧与许多的祷告。
通常来说,两人关系愈深厚、认识底子愈够、信任度也愈坚定的,便愈不会受这种背景资料的影响。对方爱的是由所有过去经验累积,成就出来的“现在的你”。知道若无这些过去,便不会有今天。
但若彼此相知不深,尚未完全建立信任时,就愈会倾向于参考对方的“过去”来认识对方的“现在”。虽然有时记录也真是一很具参考性的资料,但到底,有多少女人能在初识时,便接受对方的告白“我曾有个女朋友为我打过胎”?
讲不讲,常成为男女交往的一大考验。但关系是否一定需要这样的考验?也是见仁见智。
我倒以为在探讨“要不要坦白”这一问题前,须先扪心自问:“为什么要坦白?”
是为怕有朝一日“东窗事发”?因有些事实无可隐藏,像结过婚、有过犯罪记录、生过什么病,或曾在婚外有过孩子之类,本就纸包不住火。不讲,只是延迟被发现的时间而已,还不如自己先坦白为佳。但是,若因怕会被发现,才考虑主动招供,这是属于“消极性招供”,对两人关系并无太大助益。
也有人坦白是为后悔,觉得过去种种是对对方的一个背叛,没有在过去为对方坚持守身。坦白,是想请求对方的饶恕,好解除自己心中的罪恶感。但被招供的一方,有的情感脆弱,对“不堪的过去”,承受力并不大。一旦得知,便痛不欲生,平静生活被扰乱,生活感觉被剧痛撕裂。此时讲,非但不能帮助对方,反而成为对对方的伤害。
窃以为在考虑“怎么坦白比较安全”前,也许应先考虑两个重点:
首先,不堪的过去在你生命中,是否已经真正了断?是否从经验里,已学到对日后关系有帮助的功课?而你对婚姻、家庭又是否已有正确的认识?这类反省与悔悟,才真正能决定你今后是否有经营一个家的可能。
否则,就是你今天不说,或说后,对方也选择不离开你,表面上这场火好似已被踩熄,但底下火种仍在,死灰仍有复燃的一天。
若真能做到“昨日种种,譬如昨日死”,然后,要不要说,便必须以对方的立场做考虑。换句话说,不再是由自己的怕——怕罪恶感、怕被抓、怕失去对方等自我中心的考量——来决定怎么做安全,而是,尽量为对方考虑,怎么做不会为对方带来太多伤害,或将伤害减到最低。
若确认对方实在没有承载的能力,也许便要选择在爱中沉默,或采取选择性地揭露——只交待重点,不进入任何会挑动人心的细节。
总之不管是说、不说,还是选择性地说,都必须用谦卑祷告的心,在神里寻求一个爱的答案。
是的,回答这问题实在是难,我并无标准答案。但对招供者与听供者两方,我却有一衷心的建议:婚约是以诚信为主,而诚信的关系并不始于“过去”,而是始于两人立约,誓死维护婚约之时。当人愿对自己的过去悔悟,也愿对两人的未来负责时,为何不给彼此一个机会呢?
到底,与“决定做一个什么样的人”比起来,“说不说与说什么”都有点微不足道了,不是么?
作者介绍
课 程 推 荐
